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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23日 15: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行政区域抚顺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5: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郑宏斌、李航、孙甫
总成交金额¥36.188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双
项目联系电话024-52652633
采购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828966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3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2652633
附件:
附件1中小
公告信息
 
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2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400-01037

项目名称: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创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铁岭经济开发区山境欣园20幢1-8

中标(成交)金额:361,888(元)

评审总得分:93.6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

服务类

名称: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文件全部采购内容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执行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服务总期限形式为1+1+1模式。即:在每年合同期满前,由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质效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终止合同,另行采购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航、孙甫、郑宏斌(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4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2号

联系方式:024-5828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38-1

联系方式:024-52652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双

电      话:024-526526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磋商文件1212.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加油站(油罐)开展执法检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创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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