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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2025-2026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标包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17: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涡阳县2025-2026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采购单位涡阳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7:4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广笑、马继东、赵庆
总成交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磊
项目联系电话17305679033
采购单位涡阳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305679033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8-7210210

一、项目编号:

BZGY2025CG578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2025-2026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标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天泽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D幢2216/2216夹2219/2219夹室、2201/2201夹室、2222/2222夹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元整240.00元)(测绘费:96.00元/亩;规划设计和文本编报审批和在线报备费:144.00元/亩)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涡阳县2025-2026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标包 

服务范围:全县新增耕地项目的测绘、组卷及规划编制、在线报备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730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广笑、马继东、赵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预算

金额(万元)

货物

招标

服务

招标

工程

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二)收费金额:本项目采取单价报价,无固定的成交金额,每个标包成交单位需交纳代理服务费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51216

3.开标日期:20251229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业绩:①阜南县柴集镇补充耕地项目勘察设计(2022年10月21日);②阜南县许堂乡补充耕地项目勘察设计(2022年10月21日)

6.信誉: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企华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9月6日);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企华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9月6日);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企华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9月6日);④天泽土地规划设计软件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2023年3月23日);⑤天泽土地结构利用规划管理平台软件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2024年1月5日)

7.项目负责人:程侠(测绘-工程测量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9342024000602057117)

8.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9.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1月12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7233500。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涡阳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李磊 17305679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王露雨 0558-7210210 1582270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露雨  

电   话:0558-7210210 1582270087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4.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1.采购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doc

3.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doc

4.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

5.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6.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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