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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1月05日 16: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乐山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6:0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晓玲,景德力,王进宇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3-2408676
采购单位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3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81112239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67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3-2408676
附件:
附件1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N511101202500048320251222001)-文件集.zip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犍为县顶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83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犍为县顶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犍为县玉津镇公园路56号 360,000.00元 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百分比):95%
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犍为县顶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130200 C2313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玲景德力王进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预算的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378号

联系方式:18781112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678号

联系方式:0833-2408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833-2408676

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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