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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养护工程(公路边坡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1月22日 15: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养护工程(公路边坡监测)
品目

采购单位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5:2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潘俊青、宋承地、易先刚
总成交金额¥124.88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家如
项目联系电话0564-7051723
采购单位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金寨县红军大道0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7051723
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64-7711778

金寨县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养护工程(公路边坡监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KJ-CG-202601001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养护工程(公路边坡监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交检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望江西路9号南七花园A02地块23幢1518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肆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12488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金寨县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养护工程(公路边坡监测)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提升公路边坡安全监测与预警能力,现计划对G529金岳线黄土岭段K33+210至K33+420路堑边坡的进行专业监测,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监测服务。该服务包括边坡实时监测、数据分析与风险预警,并配套提供相应的边坡监测系统,能够实现对边坡表面位移、深层位移及地下水位等关键参数的自动化采集与持续监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1、采用先进的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确保各监测点数据实时汇集到监控中心。传输网络应选用高可靠性和低延迟的无线通信技术或光纤通信,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不受外界环境影响。

2、数据管理系统需设置双重备份机制,实时备份监测数据,确保数据在传输或存储过程中不会丢失。中央数据库需具备大容量、快速检索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

3、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查和校核,结合现场实况检查数据的合理性与精确性,杜绝因设备故障或传感器误差造成的数据偏差

4、所有监测设备需接入远程监控平台,通过该平台对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对设备性能进行定期诊断,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制定系统维护计划,定期对各类监测设备和数据采集、传输设备进行全面检修,预防设备故障。维护工作应记录详细,特别是对易损耗零部件进行及时更换。

6、建立完善的应急维护机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能快速响应设备故障或监测异常的情况,确保监测系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7、对现场操作人员、设备安装人员、数据分析人员等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数据处理流程以及故障应对措施。培训内容应涵盖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以及应急处理。

8、项目组需与设备供应商、数据平台开发商保持紧密合作,获取其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升级服务,确保系统的更新和优化。

9、根据项目需求,合理设置各类监测设备的预警值,并通过声光报警系统在现场实现实时警,确保监测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防止灾害扩大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首次监测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运维期3年(自首次监测报告确认之日起)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技术规程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俊青、宋承地、易先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2575.0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7.67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址:金寨县红军大道011号

联系方式:0564-7051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堃茂大厦A座8楼

联系方式:0564-771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0564-77117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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