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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工技术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年01月27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医工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妇婴医院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5: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英伟、王晶晶
总成交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3486888
采购单位锦州市妇婴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88557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3486888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_01
附件2本国企业及提供本国服务产品的书面声明
公告信息
 
医工技术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27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700-05341

项目名称:医工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医工技术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国药医工(辽宁)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加林路2-1号

中标(成交)金额:9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医工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医工技术服务(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全院医疗设备(放射类和超声类除外)

服务要求:1.技术参数 ★本服务报价包含服务项下全院医疗设备(放射类和超声类除外)使用的配件。 ★供应商服务内容: 1、供应商负责全院医疗设备(放射类和超声类除外)的巡检,维修,同时配合医院完成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现任何问题及时上报院方领导。 2、供应商应协助进行计量检定、检测、检验设备校准。 3、供应商协助设备的调拨、搬迁,由此产生的搬迁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4、供应商负责新设备的验收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5、报废设备:对需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6供应商维修后,向采购人汇报问题情况及处理结果,提交维修报告。 7、一次性耗材或向患者收费的消耗品不在供应商服务范围内,采购人采购后,供应商须协助安装。 8、由供应商维护、保养、维修等原因导致设备漏电、坠落、倾斜等非使用科室操作原因引发的安全问题,责任须由供应商负责。由供应商责任引起的设备损坏、丢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9、供应商在有预报的自然灾害到来前应协助采购人采取防范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因自然灾害遭受的损失。但遇到不可抗力(水、火、地震、市电网故障)造成设备损坏,其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人员或病人人为损坏的设备,供应商不承担维修费用。 2.消耗品定义: ★本服务报价包含服务项下全部设备消耗品。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对其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抽取验收专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及人员行为规则》[辽财采〔2008〕95号]、《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达到采购人要求 验收报告:达到采购人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验收或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依法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晶晶、王英伟(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医工技术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5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妇婴医院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2号

联系方式:0416-388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方式:0416-348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6-34868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医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医工技术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国药医工(辽宁)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

2.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本国企业及提供本国服务产品的书面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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