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中五线道路提升工程(五头镇段)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30日 16:59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龚小利、刘俊娜、王海飞 |
| 总成交金额 | ¥199.295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38862527 |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9-673411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38862527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附件2 | 评标报告.pdf |
| 附件3 | 中小微声明函.pdf |
| 附件4 |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
| 附件5 | 中小微声明函.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6-4 |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中五线道路提升工程(五头镇段)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9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30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新安政采磋商(2026)0003号-1 |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中五线道路提升工程(五头镇段)项目 | 河南九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东刘碑1组村委院内 | 1,992,95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7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中五线道路提升工程(五头镇段)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若有) | 60日历天 | 王全飞 | 豫241171718472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龚小利、刘俊娜、王海飞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21,93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梁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34115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
| 联系人:何先生 |
| 联系方式:1863886252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
| 联系方式:18638862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