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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成交公告

2026年03月05日 14: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区域浦口区公告时间2026年03月05日 14: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益民,李明华,王奕
总成交金额¥135.61328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汇采
项目联系电话025-86606690
采购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七里河大街1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83768763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E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汇采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1-HCAI-C2026-0004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成交金额
1南京荣邦餐饮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91320104765272200Y南京市秦淮区夹岗双龙科技产业园3号楼263.1(总分制)1356132.88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华、王奕、张益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5%收取,如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则按3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2收取金额:人民币40160.3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联系人:韩军、王奕

联系电话:83768856、83768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

联系人:郑吉玉、孙莹

联系电话:025-8660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吉玉、孙莹

电话:025-8660669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JSZC-320111-HCAI-C2026-000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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