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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方城县清河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成交公告

2026年03月11日 14: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方城县清河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方城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4:3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富玲、王传宝、金芳
总成交金额¥92.27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峰
项目联系电话19913623906
采购单位方城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河南省方城县清河镇清政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913623906
代理机构名称南阳中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康达路建业森林半岛22号楼2单元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037272780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中标公告.pdf
附件3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5-78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方城县清河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3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方财磋商采购-2025-78-1 河南弘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郐城路交汇处美创国际科技产业园A-1-1 922,700.00 评审总得分:83.7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5年方城县清河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 60日历天 苗伟伟 豫241212287254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富玲、王传宝、金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第一标段:11072.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11,07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电话通知到项目负责人。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方城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清河镇清政路6号
联系人:陈志峰
联系方式:19913623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南阳中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康达路建业森林半岛22号楼2单元703
联系人:张震
联系方式:1903727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峰
联系方式:1991362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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