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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3月12日 17: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彭山区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2日 17: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丽,杜小飞,梁鹏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38186889
采购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彭祖大道三段2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37631955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通汇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眉州大道东三段 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幢2单元10层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38186889
附件:
附件1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眉山维晖商贸有限公司).pdf
附件3食堂食材配送采购(N511403202600001420260227001)-文件集.zip

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6000014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眉山维晖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新兴街东段47#49# 400,000.00元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统一折扣率):93.00%
96.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眉山维晖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270日(2026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采购人代表)杜小飞梁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严格政府采购执行有关事项(修订)的通知》 (眉财采〔2023〕10号)文件精神,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之规定,实行成本加合理利润计算,代理费用金额为8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

地址:彭祖大道三段288号

联系方式:028-37631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通汇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眉州大道东三段 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幢2单元10层3号

联系方式:028-38186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老师

电话:028-38186889

四川通汇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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