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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纪委采购食堂食材项目结果公告

2026年03月16日 14: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纪委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区域新民市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6日 14: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杜旭红、王海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项目联系电话15566005747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新民市新华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785151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7521000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公告信息
 
新民市纪委采购食堂食材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3-16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181-00020

项目名称:新民市纪委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纪委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邻里生活购物中心(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新民市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学府大街3号

中标(成交)金额:97(%)

评审总得分:91.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纪委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纪委采购食堂食材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食堂所需生鲜、粮油调料、副食饮品等食材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的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果符合服务要求第二年、第三年可续签,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且满足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的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旭红、王海(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纪委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2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新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新民市新华路33号

联系方式:024-87851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2752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      话:1556600574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纪委采购食堂食材项目2.27.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纪委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邻里生活购物中心(个体工商户)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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