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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第2包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3月20日 16: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6: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尹华、吕美菊、刘青
总成交金额¥37.9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洁
项目联系电话0564-7167005
采购单位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金寨县金叶路5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7167005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金寨县梅山湖路上海大厦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64-7638887

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第2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H-2026-010-2

二、项目名称: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2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金寨县淑馨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金寨县梅山镇青山街道青山组

成交金额:叁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379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2包

服务范围:采购7块广告,均位于金寨县动车站区域,具体为广场围栏广告2块、出站口落地广告牌1块、出站窗口广告牌4块。

服务要求:供应商全权负责上述 7块广告位的金寨灵芝等公用广告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广告位租赁、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金寨灵芝等公用广告画面制作、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周期内广告位的运维保障,确保广告持续、正常发布;广告画面的日常清洁、破损更换、灯箱设备的故障维修;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及广告位的安全管理,全程符合金寨县动车站运营管理规定及公用广告宣传规范。

服务时间:本合同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广告制作安装)。年度评价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两次。

服务标准:经验收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华、吕美菊、刘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3810.9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79200.00。【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址:金寨县金叶路563号

联系方式:0564-7167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金寨县梅山湖路上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564-7638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

  话:0564-76388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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