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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民法院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3月24日 16: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崇州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成都市公告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6: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华友,曹阳,刘亚莉
总成交金额¥105.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项目联系电话028-87773020
采购单位崇州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北路4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1379054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政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711号1栋2单元12层12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7773020
附件:
附件1食堂运营服务项目(N510101202600015620260310001)-文件集.zip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市恒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156

二、项目名称: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市恒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崇州市经济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园1栋1楼4号 1,055,000.00元 99.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恒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办公时间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早、午、晚餐 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7名服务人员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供应商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按招标文件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餐饮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华友曹阳刘亚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285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8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备案号:51010026210200049332[2026]00236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北路410号

联系方式:813790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政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711号1栋2单元12层1206号

联系方式:028-8777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电话:028-87773020

四川中政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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