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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2026年03月25日 09: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9:5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卢俊晓,徐剑锋,刘盛雄
总成交金额¥0.011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海燕
项目联系电话0763-5899996
采购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3-5810383
代理机构名称清远市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45号阳光丽居D幢丽新居D梯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3-5899996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汉普法务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汉普法务服务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QYGD2026-003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汉普法务服务有限公司 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9号恒泰大厦301卡 117.3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服务类(广东汉普法务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二次) 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范围 按照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按照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俊晓徐剑锋刘盛雄(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费,本项目按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1.818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汉普法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40.00 8.72 98.72 1 1
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33 37.00 10.00 90.33 2 2
东莞市高地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33 22.00 8.60 65.93 3 3
佛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00 3.00 8.64 43.64 4
广州韬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标示“★”符号的条款(如有)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3号

联系方式:0763-5810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45号阳光丽居D幢丽新居D梯201#

联系方式:0763-589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海燕

电  话:0763-5899996

清远市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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