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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邛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邛崃市纪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4月01日 15: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邛崃市纪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邛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区域邛崃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5:0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逊,倪尉钧,曹阳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9828529317/028-84833189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邛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邛崃市临邛街道滨江路上段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6602800102
代理机构名称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新裕路501号附222号博雅城市广场C座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828529317/028-84833189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锄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2邛崃市纪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N510183202600002920260316001)-文件集.zip
附件3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01832026000029

二、项目名称:邛崃市纪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锄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文君街道热电新路249号 600,000.00元 邛崃市纪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百分比):90.5%
96.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锄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邛崃市纪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续签下年合同,每年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合同期间供应商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或出现违规经营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可终止已签合同,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并不再续签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逊(采购人代表)倪尉钧曹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依法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邛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876025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邛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邛崃市临邛街道滨江路上段555号

联系方式:16602800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新裕路501号附222号博雅城市广场C座2层

联系方式:19828529317/028-8483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9828529317/028-84833189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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