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遗址唤醒计划》系列微纪录片文物主题宣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4月01日 16: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遗址唤醒计划》系列微纪录片文物主题宣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1日 16:4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瑞锋,陈一跃,郭亚平 | ||
| 总成交金额 | ¥151.6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金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1-5332622 质疑接收联系人:阮佳 受理电话:5332613 |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3557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71-5332622 质疑接收联系人:阮佳 受理电话:533261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杭州宇宙映画文化创意有限公司).pdf | ||
| 附件2 | 《遗址唤醒计划》系列微纪录片文物主题宣传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 ||
一、项目编号:NMGZC-C-F-260072
二、项目名称:《遗址唤醒计划》系列微纪录片文物主题宣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遗址唤醒计划》系列微纪录片文物主题宣传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杭州宇宙映画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前进街道江东一路5000号诚智商务中心5号楼前进众智创业园6645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516,000.00元 | 85.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遗址唤醒计划》系列微纪录片文物主题宣传项目):
服务类(杭州宇宙映画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23070200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 《遗址唤醒计划》系列微纪录片文物主题宣传项目 | 以内蒙古自治区不 可移动文物资源为 基础,精选内蒙古 自治区内的重要遗 址,策划、拍摄、 制作 10 集《遗址唤 醒计划》系列微纪 录片,每集时长约 10 分钟。 | 1.主要内容 以内蒙古自治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为基础,精选内蒙古自治区内的重要遗址,策划、拍摄、制作10集《遗址唤醒计划》系列微纪录片,每集时长约10分钟。 2.项目目标 项目以“让内蒙古遗址可触可感”为核心目标打造全国具有创新性和影响力的精品文物宣传产品。充分发挥数字化、网络化的传播优势,通过组织策划全年度、系列化、连续性、主题性、创新性的新媒体传播产品。进一步扩大内蒙古文物宣传工作的辐射范围,提文物升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让文物宣传能真正实现“飞入寻常百姓家”,让大众在享受文化盛宴的同时,深刻理解文物的价值,自觉成为文物保护的支持者和参与者,使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拥有最广泛、最坚实的社会基础。 3.制作要求 (1)《遗址唤醒计划》系列微纪录片技术要求如下: 视频尺寸:16:9,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像素。视频格式:MP4、MOV等满 足设备播放和网络投放的格式。制作手法:实拍、动画、包装等。解说配音:中文配音。视频字幕:中文字幕。 (2)版权要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产生的素材、脚本、视频成片等成果的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所 交付视频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著作权。 (3)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采购人指定服务时间(拟定于2026年11月10日前) (4) 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在项目交付后,可以根据甲方其他应用需求提供其他格式和版本的视频。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内容符合制作要求予以验收。 (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1年。 | 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31日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采购人指定服务时间(于2026年11月10日前) | (1)《遗址唤醒计划》系列微纪录片文物主题宣传项目技术服务标准如下: 视频尺寸:16:9,成片分辨率:1920X1080像素。视频格式:MP4、MOV等满足设备播放和网络投放的格式。制作手法:实拍、动画、包装等。解说配音:中文配音。视频字幕:中文字幕。 (2)版权要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产生的素材、脚本、视频成片等成果的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所 交付视频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著作权。 (3)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采购人指定服务时间(于2026年11月10日前) (4) 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在项目交付后,可以根据甲方其他应用需求提供其他格式和版本的视频。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内容符合制作要求予以验收。 (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1年。 | 1,516,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采购人代表)、陈**、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遗址唤醒计划》系列微纪录片文物主题宣传项目):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方式:6355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5332622 质疑接收联系人:阮佳 受理电话:5332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伟
电话:0471-5332622 质疑接收联系人:阮佳 受理电话:5332613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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