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公务用车燃油服务 (项目编号:TJNH-2026-D-0009)成交公告
2026年04月07日 18: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公务用车燃油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7日 18:51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成志,李长旭,李路 | ||
| 总成交金额 | ¥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姜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9570013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695931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209室(宁河区芦台街光明路6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69570013 | ||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公务用车燃油服务 (项目编号:TJNH-2026-D-0009)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TJNH-2026-D-0009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公务用车燃油服务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李成志,李长旭,李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9号 联系方式:02269593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209室(宁河区芦台街光明路62号) 联系方式:022-6957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老师 电 话:02269570013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根据日常业务情况,进行2026年度公务用车燃油采购项目。结合本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经常在宁河区域甚至天津市全域及外省市产生加油需求,对供应商加油站点数量要求比较高,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的加油站营业点位较多,在宁河区具备22个加油站点,遍布绝大多数乡镇及高速公路,油品质量较好,加注燃油方便,可充分保障车辆用油便利,节约成本等多方因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单一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2026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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