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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区法院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4月08日 10: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区法院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资阳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0:3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安玉龙,唐银,陈宇
总成交金额¥119.5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26072288
采购单位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2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182951814
代理机构名称资阳市洲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碧水鹭洲小区2(F)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26072288
附件:
附件1区法院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服务(N512001202600003420260317001)-文件集.zip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锦善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3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6000034

二、项目名称:区法院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锦善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SOHO馨城小区4(F) 1-3号 1,195,200.00元 95.6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锦善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区法院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服务 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具体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玉龙唐银陈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及计算方式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56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资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6632085。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202号

联系方式:19182951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资阳市洲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碧水鹭洲小区2(F)2-6号

联系方式:028-26072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28-26072288

资阳市洲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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