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大峪灌区管理站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4月13日 14: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长安区大峪灌区管理站 | ||
| 行政区域 | 长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3日 14:5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喜英,王文英,孟小荣 | ||
| 总成交金额 | ¥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宋依依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8228971/18629197467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长安区大峪灌区管理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办北新街一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858863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22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8228971/18629197467 | ||
| 附件: | |||
| 附件1 | 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项目(JC2026-CG0502(16)20260327001)-文件集.zip | ||
| 附件2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西安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院).pdf | ||
| 附件3 | 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 ||
一、项目编号:JC2026-CG0502(16)
二、项目名称: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院 | 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北路98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970,000.00元 | 94.3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项目):
服务类(西安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院)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长安区大峪和东沟及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项目 | 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做好长安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防范水源污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科学合理划分保护区范围,因地制宜提出保护措施,编制长安区大峪,许家沟,东沟三座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2、服务内容: 完成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工作,包括资料收集、整理、水库周边及上游污染源调研、地表水水质监测、报告编制、咨询评审等。 3、服务要求: (1)资料收集、整理:调查了解大峪水库、许家沟水库及东沟水库3个水源地的区域地质概况、气候特征、水文、水库运行情况、生态环境等资料。 (2)水库周边及上游污染源调研:需要对3个水库水源地上游流域范围内进行现场踏勘,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污染源分布。 (3)地表水水质监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环境管理状况调查,分析水源地存在的水量、水质和管理问题,识别水源地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的情况,作为保护区划分的基础资料。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拟划定保护区的水源类型和采用的保护区划分方法确定,调查深度根据保护区划分的实际需求确定,根据《陕西省水功能区划》,本次采用单项水质指标法进行评价。每个水库拟采样11个,检测项目为:基本项24项,补充项5项,特定项目80项,共计109项。 (4)报告编制:根据相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本次3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编制工作。依据不同水源地类型、取水规模、污染源分布状况、主要污染特征、取水口所在水体(水域、区域)水文等技术资料,结合环境管理、经济活动、土地利用现状及城乡规划要求,筛选出适宜的保护区划分方法,通过计算分析,合理确定各级保护区的水域、陆域范围,并初步确定保护区边界主要拐点的经纬度坐标和边界线。 (5)咨询评审:组织专家对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和方案进行审议,充分采纳专家组意见,完善划定方案和技术报告。 (6)进行保护区现场定界:规范成果资料,依据划定成果对保护区现场定界、定标,最终确定主要拐点的经纬度坐标,制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件。 4、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6)《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7)《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9)《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10)《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11)《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 (12)其他依法应遵守的政策、法规、规划等。 5、成果资料: 划定工作完成后,提交的成果资料包括: (1)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三座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含附件、附图、附表)等内容; (2)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其他未尽事宜按采购人及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商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范围: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 5、付款方式:(1)服务期满,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成果文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2)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尾款20%;(3)每期付款时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申请款项;(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5)结算方式: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持服务合同、发票,与甲方结算;(6)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支付延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验收标准:(1)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2)采购人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合同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3)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并向采购人提交所有资料,以便使用单位日后管理和维护; 备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验收标准:(1)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2)采购人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合同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3)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并向采购人提交所有资料,以便使用单位日后管理和维护; 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1、项目成果文件提交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2、由采购人、使用单位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及专家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或响应)文件及磋商记录表、政府采购合同、技术指标及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和文献资料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3、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和意见,供应商负责向验收组提交验收所需文件和相关资料等,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提供的相关服务均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合同等约定,并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 | 97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喜英、王文英、孟小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以成交价作为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通知标准进行计算。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陕西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西路支行,账号:515011580000149177。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长安区大峪、东沟、许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项目 | 1.45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和U盘各1份,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文件)。装订:纸质版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与电子投标(或响应)一致的签字、盖章的完整版本。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大峪灌区管理站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办北新街一号
联系方式:029-85886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2203室
联系方式:029-88228971/18629197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依依
电话:029-88228971/18629197467
陕西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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