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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通勤车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14: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通勤车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行政区域陕西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4:0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屈根荣,郭伟,尚淑琴
总成交金额¥2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聪、张聪聪
项目联系电话029-68255920-806
采购单位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街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81399188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68255920-806
附件:
附件1通勤车租赁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2通勤车租赁项目(SXHC2026-04120260403001)-文件集.zip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友谊汽车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4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友谊汽车有限责任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SXHC2026-041

二、项目名称:通勤车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通勤车租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友谊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未央区城北客运站 综合评分法 1,350,000.00元 91.19

合同包2(临潼通勤车租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友谊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未央区城北客运站 综合评分法 910,000.00元 85.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通勤车租赁):

服务类(陕西友谊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西安通勤车租赁 本项目为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采购的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此为西安通勤车,行车路线为: 西安区域:按照职工居住方位,共设4条线路(四辆车各行驶一条线路)。每天早上上班从西安发车到临潼,每天下午下班从临潼发车回西安。 (1)黄雁村线路:黄雁村(地铁站)----西后地----南门----南二环(体育场东门)----武警医院----立丰国际----石家街----西临高速----博物院西门停车场。返回路线:博物院西门停车场----西临高速----石家街----立丰国际----武警医院----南二环(体育场东门)----西后地----黄雁村(地铁站)。 (2)建国路线路:建国路----东门外----景龙池----长乐公园----东二环----石家街----西临高速----博物院西门停车场。(往返路线相同) (3)南郊线路:西斜七路----吉祥村肯德基店----子午路出租车站----小寨公交站----历史博物馆----西影厂门口----曲江路龙湖小区过街天桥----曲江路汉华城门口----曲江转盘----绕城高速----西临高速----博物院西门停车场。(往返路线相同) (4)北郊线路:凤城七路与文景路路口----熙地港----未央路----北二环公交六公司站----锦园小区----辛家庙地铁口----石家街----西临高速----博物院西门停车场。返回路线:博物院西门停车场----西临高速----石家街----辛家庙地铁口----锦园小区----北二环公交六公司站----开元路----凤城七路。 注:本采购包共有4条初步路线,具体路线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因道路交通管制、道路封闭等情况,双方协商择优选择路线安全运行,合同费用不发生改变。 (一)通勤车辆要求 1、为保障西安职工上下班通勤,供应商须具备:共4辆中大型高一级配置客车,其中2辆座位数≥32座,2辆座位数≥45座,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时间必须为2023年04月15日以后。 2、车辆须具备硬件设施要求: (1)服务车辆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性能符合道路行驶标准。 (2)车载设备:每辆车均安装国标行车记录仪及监控设备,监控范围全覆盖驾驶区与乘客区,录像保存时长≥30天,且支持采购人按需调取录像资料。 (3)车辆保险:所有服务车辆均须足额投保,且保险凭证完成备案,具体险种及保额要求:交强险、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保额≥100万元),其他险种按高标准投保,保险额不足部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供应商须提供行业内规定的中大型高一级配置客车10辆的合法车辆手续,手续真实、有效、齐全。 4、车辆运营与管理全过程符合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与管理规定。 5、供应商须配备备用车辆,备用车辆须与服务车辆配置标准一致,确保主车出现故障时可及时替换,不中断通勤服务。 (二)车辆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应为供应商自有人员,须提供驾驶员《客运从业资格证》,证件合法有效。 2、驾驶人员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 3、驾驶人员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被记满分记录。 4、驾驶人员无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须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驾驶人员近三年(截止至2026年3月)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5、驾驶人员无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6、驾驶人员无犯罪记录,无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 7、驾驶人员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病、高血脂病、冠心病、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可合理调配驾驶人员资源,配备合格的备用司机,确保驾驶人员生病、休假等情况下有替补人员,不耽误职工通勤接送。 2、供应商具有完善的驾驶人员管理、培训、考核体系,能保障驾驶人员服务规范、操作专业。 3、接受采购人对车辆运营、服务质量、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与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可及时整改。 4、服务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通勤路线、发车/收车时间,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1年(365天),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通勤路线、时间要求,全天候提供职工上下班通勤车租赁服务,无节假日。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在后期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的规定,在费用不变,合同内容不变,且符合合同服务内容和要求,量化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可进行续签,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1,350,000.00

合同包2(临潼通勤车租赁):

服务类(陕西友谊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临潼通勤车租赁 本项目为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采购的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此为临潼通勤车,行车路线为: 临潼区域:按照职工居住方位,共设3条线路。每天早上上班从临潼发3辆(所有班车)到博物院,中午下班返回2辆(18楼和28楼班车);下午上班从临潼发2辆(18楼和28楼班车),下午下班返回临潼3辆(所有班车)。 (1)18楼线路。上班路线:临潼秦俑小区(18楼)----中心广场----军干所----瑞麟君府----秦唐大道----丽山园----博物院西门停车场。返回路线:博物院西门停车场----丽山园----秦唐大道----瑞麟君府----军干所----中心广场----临潼秦俑小区(18楼)。 (2)大唐华清城线路。上班路线:临潼南大街南口----空疗----爱琴海路口----人民路西口----临潼秦俑小区(18楼)----中心广场----军干所----瑞麟君府----秦唐大道----丽山园----博物院西门停车场。返回路线:博物院西门停车场----丽山园----秦唐大道----华清中学----临潼南大街南口----空疗----爱琴海路口----人民路西口----临潼秦俑小区(18楼)。 (3)28楼线路:上班路线:骊景美舍小区----华清新苑----秦陵小区(临潼28楼)----中心广场(地铁口)----人民路东口----东关正街----西秀岭小区----会昌路----秦唐大道----丽山园----博物院西门停车场。返回路线:博物院西门停车场----丽山园----秦唐大道----会昌路----西秀岭小区----东关正街----人民路东口----中心广场(地铁口)----秦陵小区(临潼28楼)----华清新苑----骊景美舍小区。 注:本采购包共有3条初步路线,具体路线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因道路交通管制、道路封闭等情况,双方协商择优选择路线安全运行,合同费用不发生改变。 (一)通勤车辆要求 1、为保障临潼职工上下班通勤,供应商需具备:共3辆中大型高一级配置客车,座位数均≥45座,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时间必须为2023年04月15日以后。 2、车辆需具备硬件设施要求: (1)服务车辆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性能符合道路行驶标准。 (2)车载设备:每辆车均安装国标行车记录仪及监控设备,监控范围全覆盖驾驶区与乘客区,录像保存时长≥30天,且支持采购人按需调取录像资料。 (3)车辆保险:所有服务车辆均须足额投保,且保险凭证完成备案,具体险种及保额要求:交强险、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保额≥100万元),其他险种按高标准投保,保险额不足部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供应商须提供行业内规定的中大型高一级配置客车10辆的合法车辆手续,手续真实、有效、齐全。 4、车辆运营与管理全过程符合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与管理规定。 5、供应商须配备备用车辆,备用车辆须与服务车辆配置标准一致,确保主车出现故障时可及时替换,不中断通勤服务。 (二)车辆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应为供应商自有人员,须提供驾驶员《客运从业资格证》,证件合法有效。 2、驾驶人员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 3、驾驶人员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被记满分记录。 4、驾驶人员无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须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驾驶人员近三年(截止至2026年3月)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5、驾驶人员无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6、驾驶人员无犯罪记录,无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 7、驾驶人员身体健康,无吸毒史,无高血压病、高血脂病、冠心病、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可合理调配驾驶人员资源,配备合格的备用司机,确保驾驶人员生病、休假等情况下有替补人员,不耽误职工通勤接送。 2、供应商具有完善的驾驶人员管理、培训、考核体系,能保障驾驶人员服务规范、操作专业。 3、接受采购人对车辆运营、服务质量、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与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可及时整改。 4、服务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通勤路线、发车/收车时间,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1年(365天),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通勤路线、时间要求,全天候提供职工上下班通勤车租赁服务,无节假日。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在后期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的规定,在费用不变,合同内容不变,且符合合同服务内容和要求,量化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可进行续签,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91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屈根荣郭伟尚淑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各包成交金额为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标准*3收取。
(2)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
(3)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
银行户名: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1299 0594 2210 666 
联 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29-68255920转802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西安通勤车租赁 5.34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临潼通勤车租赁 4.09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街办

联系方式:029-81399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029-6825592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聪、张聪聪

电话:029-68255920-806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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