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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年04月21日 15: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漳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5:2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平,游淑玲,刘建宗
总成交金额¥145.2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雅卿
项目联系电话黄雅卿、0596-2171920
采购单位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开发区招商大道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平、0596-685978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雅卿、0596-2171920

一、项目编号:[350604]FJSHY[CS]2026001

二、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漳州衡丰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10号 1,452,800.00元 99.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漳州衡丰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特殊物品应符合行业内通用标准 1,452,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王平
评审专家: 游淑玲 刘建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金额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以上-500(万元)按0.8%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b、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开 户 名: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61110100100020571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胜利路支行(支付联行号:30939900111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862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地址:开发区招商大道39号

联系方式:王平、0596-685978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

联系方式:黄雅卿、0596-2171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雅卿

电话:黄雅卿、0596-2171920

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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