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000-17314
二 、 项目名称:城市交通行业安全运营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市交通行业安全运营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中标(成交)金额:540,000(元)
评审总得分:79.9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市交通行业安全运营评估服务
服务类
名称:城市交通行业安全运营评估服务(C15030100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服务范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辽宁省重点城市公交企业开展安全运营评估,一是城市公交行业发展水平评估,二是城市公交企业运营水平评估,三是城市公交企业安全水平评估,四是对照《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对省内外城市公交行业进行综合对比分析,明确辽宁省城市公交在国内的领先领域清单与不足领域清单,五是为辽宁省各市城市公交行业管理部门开展一次培训,六是对“十五五”时期辽宁城市公交发展方向、政策制定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并形成城市公交行业工作指南、城市公交企业工作指南。
服务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辽宁省重点城市公交企业开展安全运营评估,一是城市公交行业发展水平评估,二是城市公交企业运营水平评估,三是城市公交企业安全水平评估,四是对照《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对省内外城市公交行业进行综合对比分析,明确辽宁省城市公交在国内的领先领域清单与不足领域清单,五是为辽宁省各市城市公交行业管理部门开展一次培训,六是对“十五五”时期辽宁城市公交发展方向、政策制定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并形成城市公交行业工作指南、城市公交企业工作指南。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城市交通行业安全运营评估服务报告编制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复或核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晓金、伍丽娜(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市交通行业安全运营评估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费率区间作为收费基础,代理费折扣率98%。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024-23868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方式:024-225645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金荣
电 话:024-22564554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1】采购文件-城市交通行业安全运营评估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市交通行业安全运营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