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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年04月28日 1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
品目

采购单位盘山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9: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献勇、常海波、王颖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虹、于佳慧、王艾琪、高哲、刘慧、李傲
项目联系电话024-24134134
采购单位盘山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江路与盘山街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290752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236号秋实大厦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4134134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_02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_01
公告信息
 
盘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28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000-00559

项目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富生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裴家村51393

中标(成交)金额:63(%)

评审总得分:86.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一、食堂配送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品种): 1、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2、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 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6、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7、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8、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9、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0、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11、食用油: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12、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二、配送时间 提供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每天早6点30分之前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误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品送到后,经采购人食堂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三、价格要求 1、成交供应商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所送食品的品名及价格清单。 2、签订合同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若遇到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中不包含的产品,价格则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各自询价的单价,进行双方议价;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但不得超出本次预算金额。

服务要求:为盘山县人民法院提供蔬菜类、新鲜肉类、鲜活水产类、鲜蛋类、水果类、配菜类、腌菜类、干杂类、豆制类、调料类、食用油、大米面粉等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服务内容相对固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1、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2、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 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6、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7、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8、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9、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0、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11、食用油: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12、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海波、王颖、陈献勇(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江路与盘山街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

联系方式:0427-2907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236号秋实大厦2楼

联系方式:024-241341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虹、于佳慧、王艾琪、高哲、刘慧、李傲

电      话:024-24134134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二次定稿---盘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04.15.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富生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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