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900-00002
二 、 项目名称:阜新市北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北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阜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蒲草泡村
中标(成交)金额:168(元)
评审报价:168(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阜新市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规定。申请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北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阜新市北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C07020500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阜新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生产污泥约60吨日(污泥含水率60%-70%),年产出污泥约2.19万吨。为有效解决污泥处置问题,需委托第三方污泥处置企业对污泥进行合法有效的环保无害化处置,处置设施应具备稳定、可靠的运行能力,确保全年不间断处理污泥。
服务要求:(1)污泥处置方具有符合国家污泥处置技术政策要求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按照污泥处置全链条达标的标准,优先考虑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方式,以“四化”为核心目标,优先选择技术成熟、资源利用率高、二次污染风险小的处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在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基础上,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填埋方式进行污泥处置。同时提供县级(含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污泥处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的稳定污泥接收场地。提供的技术方案及污泥接收场地,符合国家相关污泥处置环保标准,并提供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手续,所有污泥处置不达标所产生的责任与后果由污泥处置方承担,需保障长期连续性处置污泥,合同期间不得拒绝接收污泥。 (2)供应商处理处置污泥时需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3)污泥处理处置运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并将相关资料保存5年以上。 (4)供应商处理处置污泥时需符合《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管控要求以及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污泥处置设施及设备要求 ①污泥处置设施应具备先进的技术设备,如污泥脱水机、干化设备、输送设备等,确保污泥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②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对污泥处置工作的影响。 ③处置设施应配备完善的监测系统,对污泥处理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6)污泥运输:污水处理厂负责运输至成交供应商处置地点指定的污泥卸料点(阜新市境内免费运输,阜新市境外运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并做到日产日清,成交供应商负责卸货。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1)处理处置后的污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 (2)全部接收阜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北控水务集团运至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污泥数量。 (3)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后的污泥数量、去向、用途、用量。查看合同、台账、现场堆存必须符合“三防”要求。 (4)污泥和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堆存必须在符合“三防”要求的场地,“三防”场地库容量必须满足接收污泥和处置污泥需求,污泥严禁存放在非“三防”场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玉琴、齐丽颖、唐伟、朱川(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阜新市北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9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4,61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0418-288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湖滨路36-4号4门
联系方式:0418-62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强
电 话:1474145915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阜新市北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