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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政府事业单位办公场地和公共配套区域租赁项目结果公告

2026年05月07日 14: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政府事业单位办公场地和公共配套区域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黄埔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4:2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朱爱良,张卫华,黄斌
总成交金额¥4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彤
项目联系电话020-37201839
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萝岗广垦大厦A2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2111478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37201839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pdf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GZGCCG-2026017

二、项目名称: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政府事业单位办公场地和公共配套区域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政府事业单位办公场地和公共配套区域租赁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 4,4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政府事业单位办公场地和公共配套区域租赁项目):

服务类(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房屋租赁服务 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政府事业单位办公场地和公共配套区域租赁项目 按采购文件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按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爱良张卫华黄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再进行二五折折扣。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政府事业单位办公场地和公共配套区域租赁项目 1.057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政府事业单位办公场地和公共配套区域租赁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评审报价
(总价/元)
最终报价
(总价/元)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10,000.00元 4,410,000.00元 1 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一)原因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二)说明 1、地理条件方便群众办事: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欣兰街2号(自编号1号楼)1-7楼公共服务区位置近政府行政中心(2公里路程),可节约日常公务往来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临近萝岗地铁站(1.1公里路程),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公务往来,符合人社服务“便民、高效”要求。设施完善,外围配有100多个小车车位和3个大巴车位及配套饭堂,方便前来办理业务的居民停放车辆,此地作为采购人办公场所可更好为居民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2、有效节约成本避免浪费:办公场地可从整体上有效降低启动成本,减少重复投入与资源浪费,如减少再选址、勘察、筛选、改造装修、场所搬迁、安防监控、专用网络迁改等方面的费用,另外可最大程度减小因场地搬迁给群众办事带来的不便,可确保办事处服务群众的便捷性。 根据上述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及粤财采购(2020)13号规定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萝岗广垦大厦A2栋

联系方式:82111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601

联系方式:020-37201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彤

电  话:020-37201839

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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