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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5月12日 17: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155]
行政区域西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7:0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东,王浩,吴小凤
总成交金额¥0.006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恺、马超
项目联系电话13359182918
采购单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155]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柴家什字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87629243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瀚海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枫叶大厦1幢C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59182918
附件:
附件1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HHZB2026-CS-02920260424002)-文件集.zip
附件2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西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HHZB2026-CS-029

二、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兴善寺东街7号5层105F 综合评分法 单价:65.45元 93.2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服务类(西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电子档案的建设要求来执行。依据或参照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项目实施,具体如下: (一)DA/T 31-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二)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 (三)GB/T 18894-2016《电子文档归档与管理规范》; (五)《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1部分:要求和指南》GB/T 17235.1-1998; (六)《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2部分:一致性测试》GB/T17235.2-1998; (七)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规范》2007; (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卷宗数字化技术要求的通知》陕高法(2017)205号文件 (九)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卷宗数字化技术要求的通知》陕高法(2017)205号文件 预计合同服务期约为一年,按照中标价实际核算,直至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65.4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东(采购人代表)王浩吴小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计取,2.单位名称:陕西瀚海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129914053710601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2.243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 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公示如下:
        西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最终评审平均得分:93.2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155]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柴家什字88号

联系方式:029-87629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瀚海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枫叶大厦1幢C1301室

联系方式:13359182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恺、马超

电话:13359182918

陕西瀚海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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