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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普兴街道办事处普兴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5月20日 14: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普兴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普兴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新津县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4:0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毅,沙启雷,崔俭鹏
总成交金额¥1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740832059
采购单位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普兴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新津区普兴街道新中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24351922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省启顺佳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五路544号2栋一单元20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40832059
附件:
附件1普兴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N510118202600005820260512002)-文件集.zip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玛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6000058

二、项目名称:普兴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玛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津县花桥镇马王村二组66号 1,390,000.00元 98.6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玛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普兴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毅沙启雷崔俭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本次代理服务费为:18200元,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826210200005352

2.本项目预算金额:1,400,000.00元;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3.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普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津区普兴街道新中路33号

联系方式:18224351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启顺佳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五路544号2栋一单元205号

联系方式:18740832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18740832059

四川省启顺佳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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