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公益性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2641080350421)成交公告
2026年05月26日 18: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公益性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18:5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杨开伟(采购人代表) | ||
| 总成交金额 | ¥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卢佳胜、孙小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7235797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630825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7235797 | ||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公益性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2641080350421)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6日 发布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一、项目编号:0615-2641080350421 二、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公益性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杨开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392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联系方式:022-63082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22-27235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佳胜、孙小茜 电 话:022-27235797 十、附件 其他附件文件:2026年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文件.pdf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联络处设在天津市贸促会商法中心,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天津地区唯一授权开展海事仲裁宣传、咨询、案件接转工作的地方机构。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办事处设在天津市贸促会商法中心,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天津地区唯一授权开展国际贸易仲裁宣传、咨询、案件接转工作的地方机构。三、天津市贸促会商法中心凭借贸促系统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出具《国际商务敦促履约函》,督促违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这种督促国际贸易相关企业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是天津市贸促会商法中心独有的。四、天津市贸促会商法中心是天津市最早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的机构之一,应境外企业或机构的申请开展涉外国际贸易的争议调查等相关工作。同时,作为中国贸促会地方分支机构,依托贸促总会境外办事机构的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方面具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不具备的独特优势。综上所述,天津市贸促会商法中心具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不能替代的独特的服务能力、服务方式和服务体系,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服务手段为外向型企业提供专业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该项目只能由天津市贸促会商法中心承接,应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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