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磨湾村农村公益事业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 09:2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詹秋灵、李红峰、李鹏鹏 |
| 总成交金额 | ¥72.058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9-69916877 |
| 采购单位 | 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栾川县大清沟街上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9-666601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 号楼1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9-69916877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
| 附件2 |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
| 附件3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6-107 |
|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磨湾村农村公益事业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6月11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栾川政采磋商(2026)0108号-1 | 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磨湾村农村公益事业项目 | 天蓝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王庄镇车店村村委会 88 号 | 720,586.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4.3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磨湾村农村公益事业项目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王玉红 | 豫241202199225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詹秋灵、李红峰、李鹏鹏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收费金额:8,647.03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 地址:栾川县大清沟街上村 |
| 联系人:崔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66601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 号楼1202室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