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警务车辆维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6月12日 14: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警务车辆维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 ||
| 行政区域 | 雁塔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 14:55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健,罗致岗,樊建新 |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凡、赵雪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9520099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雁塔区翠华路3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5918986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知源集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2号兰基中心10楼10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9520099 | ||
| 附件: | |||
| 附件1 | 警务车辆维修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 ||
| 附件2 | 警务车辆维修项目(ZYJY-【2026】CS053920260529002)-文件集.zip | ||
| 附件3 |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西安国翼恒飞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pdf | ||
| 附件4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西安奥奔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pdf | ||
一、项目编号:ZYJY-【2026】CS0539
二、项目名称:警务车辆维修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情报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科、法制大队、环食药大队、督察审计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网络安全大队、反恐怖和特警大队、西影路、大雁塔、等驾坡、曲江派出所警务车辆维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奥奔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1号院内北侧厂房 | 综合评分法 | 否 | 折扣率:90.00% | 91.33 |
合同包2(经济侦察大队、刑事侦察大队、明德门、漳浒寨、杜城、小寨路、长延堡、电子城、育才路派出所警务车辆维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国翼恒飞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69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折扣率:90.00% | 85.0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情报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科、法制大队、环食药大队、督察审计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网络安全大队、反恐怖和特警大队、西影路、大雁塔、等驾坡、曲江派出所警务车辆维修):
服务类(西安奥奔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警务车辆维修项目 | 采购包1:情报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科、法制大队、环食药大队、督察审计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网络安全大队、反恐怖和特警大队、西影路、大雁塔、等驾坡、曲江派出所警务车辆维修 | 1、具有车辆维修保养经验,拥有专业的维修车间,场地面积足以保证车辆正常维修及停放。在维修车辆维修期间保证车辆安全,出现被盗、损坏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额赔偿。 2、售后服务:具有24小时免费市内车辆故障救援的条件。具备一定量的常用汽配件的库存。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维护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 3、供应商能提供应急服务需求,随时处理车辆突发故障。 4、供应商提供的零配件必须由所维修车型制造厂直供、认可或授权生产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制造厂的要求。供应商对更换的配件及车辆各种检修明确质保时间,因配件质量问题或维修技术问题引发车辆次生故障,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车辆发生大的故障,供应商须先上报维修方案及初步评估维修费用。 6、车辆配件报价、加工件报价等,须经过采购方确认。 7、应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段内完成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并完成交车。 8、应建立详细的车辆维修台账。 9、若成交后,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供应商在维修生产中应遵守和执行下列国家和地方法规和标准,以保证维修质量。 (1)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2)国家标准局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技术标准; (3)交通部及省、市交通部门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4)机动车维修在国标、部标、地方标准没有涉及到的维修项目,应参照原车生产厂家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同时制订企业标准,报市汽车维修主管部门或更高级主管部门确认和备案。 11、维修出厂的车辆,实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期制度。整车修理的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00天(或行驶里程不少于2万公里);二级维护的车辆,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0天(或行驶里程不少于5000公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原维修厂家应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 12、须建立“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对维修的车辆实行自进厂签订合同、派工作业、过程检验、装配、整车检测到合格出厂等全过程质量负责制。 13、凡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相关人员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车属单位的利益。 14、由于修理或配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车辆故障,由供应商进行保修或返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5、维修车辆所使用的零配件,必须是正厂零配件,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副厂合格零配件的,应事先告知用户,并在维修单中注明。严格禁止使用假冒劣质零配件。在取得送修单位同意并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禁止使用副厂零配件。 16.维修的车辆出厂,必须经专门的质检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测,并开具《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列明详细清单)。 四、验收 1)由采购方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服务期间进行现场巡检、验收。 2)验收依据:合同文本、合同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汽车维修标准 | 862,000.00 |
合同包2(经济侦察大队、刑事侦察大队、明德门、漳浒寨、杜城、小寨路、长延堡、电子城、育才路派出所警务车辆维修):
服务类(西安国翼恒飞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警务车辆维修项目 | 采购包2:经济侦察大队、刑事侦察大队、明德门、漳浒寨、杜城、小寨路、长延堡、电子城、育才路派出所警务车辆维修 | 1、具有车辆维修保养经验,拥有专业的维修车间,场地面积足以保证车辆正常维修及停放。在维修车辆维修期间保证车辆安全,出现被盗、损坏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额赔偿。 2、售后服务:具有24小时免费市内车辆故障救援的条件。具备一定量的常用汽配件的库存。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维护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 3、供应商能提供应急服务需求,随时处理车辆突发故障。 4、供应商提供的零配件必须由所维修车型制造厂直供、认可或授权生产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制造厂的要求。供应商对更换的配件及车辆各种检修明确质保时间,因配件质量问题或维修技术问题引发车辆次生故障,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车辆发生大的故障,供应商须先上报维修方案及初步评估维修费用。 6、车辆配件报价、加工件报价等,须经过采购方确认。 7、应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段内完成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并完成交车。 8、应建立详细的车辆维修台账。 9、若成交后,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供应商在维修生产中应遵守和执行下列国家和地方法规和标准,以保证维修质量。 (1)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2)国家标准局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技术标准; (3)交通部及省、市交通部门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4)机动车维修在国标、部标、地方标准没有涉及到的维修项目,应参照原车生产厂家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同时制订企业标准,报市汽车维修主管部门或更高级主管部门确认和备案。 11、维修出厂的车辆,实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期制度。整车修理的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00天(或行驶里程不少于2万公里);二级维护的车辆,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0天(或行驶里程不少于5000公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原维修厂家应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 12、须建立“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对维修的车辆实行自进厂签订合同、派工作业、过程检验、装配、整车检测到合格出厂等全过程质量负责制。 13、凡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相关人员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车属单位的利益。 14、由于修理或配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车辆故障,由供应商进行保修或返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5、维修车辆所使用的零配件,必须是正厂零配件,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副厂合格零配件的,应事先告知用户,并在维修单中注明。严格禁止使用假冒劣质零配件。在取得送修单位同意并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禁止使用副厂零配件。 16.维修的车辆出厂,必须经专门的质检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测,并开具《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列明详细清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汽车维修标准 | 93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健、罗致岗、樊建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取。收款账户如下:收款单位:陕西知源集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银行账号:981011510000073005。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情报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科、法制大队、环食药大队、督察审计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网络安全大队、反恐怖和特警大队、西影路、大雁塔、等驾坡、曲江派出所警务车辆维修 | 1.29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2 | 经济侦察大队、刑事侦察大队、明德门、漳浒寨、杜城、小寨路、长延堡、电子城、育才路派出所警务车辆维修 | 1.40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33号
联系方式:18591898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知源集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2号兰基中心10楼1003室
联系方式:029-89520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凡、赵雪静
电话:029-89520099
陕西知源集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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