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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新城区公安分局民警餐厅及各派出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6月15日 16: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区公安分局民警餐厅及各派出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行政区域新城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6:1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晓明,王伟,张跃
总成交金额¥166.8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娜琳
项目联系电话0471-3123528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呼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公安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6647149017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众信联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鼎盛华世纪广场10楼10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71-3123528
附件:
附件1新城区公安分局民警餐厅及各派出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呼和浩特市和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150102-ZXLG-CS-20260001

二、项目名称:新城区公安分局民警餐厅及各派出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呼和浩特市和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街道财富时代D座2单元2201号 综合评分法 1,668,500.00元 91.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呼和浩特市和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22040000 餐饮服务 新城区公安分局民警餐厅及派出所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自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服务。(合同履行期限:3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以第一年采购金额为标的实施采购活动,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采购合同,第二年、第三年按照采购合同严格履约验收后,合同一年一签。) 达到国家及⾏业验收标准并满⾜采购⼈需求 1,668,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采购人代表)王*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的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50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地址:呼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16647149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众信联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鼎盛华世纪广场10楼1003室

联系方式:0471-3123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娜琳

电话:0471-3123528

内蒙古众信联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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