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成交公告

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结果公告

2026年06月17日 11: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鹤山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7日 11:3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冯浩强,陈振球,吕盛灼
总成交金额¥167.845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5
采购单位鹤山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0-8868722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5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pdf
附件2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0835-260Z23301641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新昌社区 1,678,455.5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项目):

工程类(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 采购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项目) 自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提供满足施工场地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审时间为准) 林女园 粤2442010201203415 1,678,455.53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浩强(采购人代表)陈振球吕盛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中“工程招标”规定进行计算成交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项目 1.474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9.33 40.00 15.00 94.33 1 1
广东楠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67 22.00 14.06 71.73 2 2
河南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00 14.00 14.12 55.12 3
河南豫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67 14.00 13.89 50.56 4
广东恒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67 12.00 14.42 46.09 5
广东领晟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6.67 8.00 14.30 38.97 6
江门合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特定的资格要求3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0-8868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7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