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年06月17日 17: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 | ||
| 行政区域 | 荔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7日 17:18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林炳芳,吴登辉,陈金枝 | ||
| 总成交金额 | ¥66.6666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50667181 |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路85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4-797052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1号华港温泉公寓8幢3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50667181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福州佳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 ||
| 附件2 |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州佳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 ||
| 附件3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州佳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 ||
一、项目编号:[350304]XYX[CS]2026001-1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州佳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广达路393号边达大厦3#楼1303室 | 666,666.00元 | 98.0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州佳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保安服务 | 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提供服务 |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 |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 666,666.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林炳芳 |
| 评审专家: | 吴登辉 、 陈金枝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同金额小于100万(含)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公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②转账方式: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1405010209600328028)。③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非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另有约定情形)无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共收到8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成员经对响应文件认真审核,经审查,厦门市警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福建崇武道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条款“情形5”不通过,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6家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路856号
联系方式:0594-797052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1号华港温泉公寓8幢302室
联系方式:18150667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150667181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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