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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全县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及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年06月17日 1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全县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及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7日 19: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宋光远、孙宝、陈丽丹
总成交金额¥109.47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起宏
项目联系电话0415-5180789
采购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青山沟路与左子元街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513782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魅力城小区A6-S9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5180789
公告信息
 
2026年度全县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及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17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624-00362

项目名称:2026年度全县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及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度全县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及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094,780(元)

评审总得分:87.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度全县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及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6年度全县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及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2026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计划抽检1340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68批次、非农产品监督抽检1172批次)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本次抽检任务, 工作内容包含产品抽样、检验、复检等环节。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判定原则,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购买样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服务态度良好,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进行食品抽检工作。食用农产品和重点冷链食品监督抽检应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同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产品真实合法来源、储存条件等。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执行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相关样品采集执法文书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有关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制定包括抽样计划、检验操作程序、数据报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的具体工作方案。 4、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抽检计划的要求(抽检计划详见本章附表1~8),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信息录入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所分配的抽检任务。 5、成交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需提供证明材料) (2)须能够满足采购人应急抽样抽检的要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24小时之内迅速响应。 (3)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检方法进行抽检,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判定原则,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按规定时限完成抽样和抽检任务,及时出具抽检报告。 (5)及时将抽样数据、检验数据等全部录入相关电子系统。 6、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需要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抽样和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抽样文书的书写要工整、有力,确保文书每页内容清晰可见、易辨认。 7、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8、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9、成交供应商抽检须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抽检不合格率不低于5%。 10、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抽检数据退修率不得大于0.5%。 1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履约期限内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及不定期的飞行检查。 12、抽检区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食品销售场所;餐饮食品重点抽检大型餐饮店、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13、抽检时间和频率:在履约期限内均衡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并围绕食品安全建设年专项整治的时间节点确定抽检时间、抽检品种、抽检区域,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

服务时间: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抽样检验任务,并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完成检验结果录入。(具体期限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各类食品的检验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按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检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光远、孙宝、陈丽丹(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6年度全县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及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75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宽甸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宽甸满族自治县青山沟路与左子元街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

联系方式:0415-5137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魅力城小区A6-S9门市

联系方式:0415-518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起宏

电      话:0415-5180789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6年度全县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及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文件发售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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