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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配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6月18日 16: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材配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内江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8日 16: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霖,刘超,宋李艳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2-8802008
采购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4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2-2058007
代理机构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北段166号嘉宏未来城营销中心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2-8802008
附件:
附件1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鸿源乐达商贸有限公司).pdf
附件3食材配送项目(N511001202600007020260605001)-文件集.zip

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6000070

二、项目名称:食材配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鸿源乐达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北城垣村24号 950,000.00元 食材配送(下浮率):8.00%
95.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鸿源乐达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食材配送 配送内容:蔬菜类、肉类、粮油类、干杂类、水果类、其他。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团队不少于三人。供应商需在成交后提供配送工作人员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诺函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等。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霖(采购人代表)刘超宋李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的标准并适当下浮,按照100万元及以下收取比例:1.05%、100-500万元收取比例:0.56%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费2086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8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四川省财政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四川省财政厅邮编:610000。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407号

联系方式:0832-205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北段166号嘉宏未来城营销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0832-8802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32-8802008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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