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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诉讼服务大厅事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6月18日 19: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诉讼服务大厅事务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
行政区域西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8日 19:4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翔宇,张天杰,鄢子卿
总成交金额¥99.8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李云霞
项目联系电话029-87550623
采购单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
采购单位地址未央区浐灞大道23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88010008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诚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9号西安绿地中心A座1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7550623
附件:
附件1诉讼服务大厅事务外包服务项目(ZCXDZB2026-JC-05-00120260509001)-文件集.zip
附件2最终分项报价.pdf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一、项目编号:ZCXDZB2026-JC-05-001

二、项目名称:诉讼服务大厅事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事务外包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四季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212号西缆小区2号楼2108室 综合评分法 998,400.00元 90.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事务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类(陕西四季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诉讼服务大厅事务外包服务 完成诉讼引导咨询、诉讼材料流转登记、案件查询、退件处理及统计、案件信息录入及扫描工作、上诉案件接收、移送、邮寄及机要案件接收查询、统计流转、司法技术案件的接收、移送等事务性工作。 一、采购要求及内容 完成诉讼引导咨询、诉讼材料流转登记、案件查询、退件处理及统计、案件信息录入及扫描工作、上诉案件接收、移送、邮寄及机要案件接收查询、统计流转、司法技术案件的接收、移送等事务性工作。各服务职能人员要求如下: 1、导诉职能:3人;诉讼引导、诉讼咨询。负责诉讼群众接待引导,并为诉讼群众提供一般的程序性法律咨询,根据诉讼群众来访目的将其引导至相关服务区域或告知其相应的解决办法,含挂号分流、信息查询协调调度、受理建议、咨询电话接听、处置突发状况、示范法律文本规范适用等。2、窗口服务:3人;案件查询。为诉讼群众提供电话和线下案件查询服务。立案、审判、执行案件监督窗口接待。接听当事人的投诉电话及督办案件的登记,及时流转相关部门。邮寄案件材料的接收及案件移转查询。机要件、邮寄件材料接收、统计;劳动争议案件执行立案查询及案件流转查询。3、录入工作:10人;民商事案件扫描信息录入、执行案件扫描信息录入。案件材料的接收、扫描和案件信息的集中录入。网上立案及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工作。4、财务工作:1人;配合财务人员工作。快速处理交退费及配合档案室工作人员等事务。5、上诉案件卷宗流转:1人;上诉、再审案件接收及移送。将本院的上诉案件,再审案件整理归类并移送,进一步规范卷宗流转,缩短流转时间。6、案件材料登记,流转:2人;诉讼案件材料流转、统计。承担全部诉讼材料收转送工作,登记、流转;邮寄件材料登记、流转及各类案件的流转表的填报。统计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各类数据。7、司法技术案件:2人;司法技术案件事务性工作。完成司法技术案件的接收、登记、立案、摇号、移送、结案、归档等事务性工作。 二、外包总体要求 1、人员培训:所有应聘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岗前及在岗培训。 2、人员工资: 人员工资由基础底薪、绩效工资、社保(五险)、福利工资(冬季取暖、夏季降温、节日慰问)组成;人员服装费、培训费、管理费、商业保险、体检费、保障金、材料费等不含在内。 人员工资底薪每月不低于西安市同年人均底薪最低社会标准;其他政策性费用(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取暖、工会、残疾人保障金等)标准均应不低于西安市现行政策要求。 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与劳务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 3、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负责管理所有服务人员,按时足额向服务人员发放薪资报酬等,处理服务期内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人身安全等所有纠纷,因服务人员的劳动争议等纠纷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为确保服务人员能够完成采购人约定交办的各项业务和工作任务,供应商应主动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管理,听取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绩效评定意见。供应商应及时考虑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调整、辞退意见。工作时间按照采购人规定的工时制,工作日正常上下班,法定节假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需要安排值班的,由供应商按照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天数,给值班人员发放加班费和误餐补贴。 供应商服务过程中须接受采购单位监督及考核,若服务过程中因人员自身问题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服务人员,若因供应商管理问题,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无法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更换服务单位。 4、人员要求 窗口及导诉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签订保密承诺书. 其他岗位人员年龄要求18岁到55岁之间,具体相关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5、费用说明 响应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社保费用(五险)、医疗费用、管理费用、材料费、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发票)、保险费、培训费、资料、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费用等以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6、服务质量要求 对我院案件信息录入及时率达到100%,录入正确率达到100%,立案阶段随案生成率达到85%,12368电话接通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8%;法官满意度达到98%。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1.1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剩余部分每季度初按合同总额的25%支付,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1.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1.3结算方式: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的10日内采购人支付。 2.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对我院案件信息录入及时率达到100%,录入正确率达到100%,立案阶段随案生成率达到85%,12368电话接通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8%;法官满意度达到98% 998,4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翔宇(采购人代表)张天杰鄢子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事务外包服务项目 1.497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 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公示如下:

陕西四季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终得分:90.7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58]

地址:未央区浐灞大道2331号

联系方式:029-8801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诚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9号西安绿地中心A座11604室

联系方式: 029-87550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李云霞

电话: 029-87550623

陕西中诚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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