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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小区红线外与主干道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结果公告

2026年07月15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顺城区小区红线外与主干道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顺城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5日 15: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占国、巴芳、郑宏斌
总成交金额¥75.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玉
项目联系电话024-55888777
采购单位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高山路北施家河西施南路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8067901
代理机构名称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5888777
公告信息
 
顺城区小区红线外与主干道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1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411-00024

项目名称:顺城区小区红线外与主干道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顺城区小区红线外与主干道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

供应商名称: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抚顺市新抚区礼泉路35-1号

中标(成交)金额:758,000(元)

评审总得分:9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顺城区小区红线外与主干道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

服务类

名称:顺城区小区红线外与主干道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小区红线外与主干道之间的建设内容: 改造涉及6个区域的43个小区红线外环境提升,包含人行道硬化、检查井调整、及挡墙等相关公共基础设施: (1)人行道硬化:人行道翻建混凝土步道砖面积532009平方米; (2)排水:随道路标高调整各专业检查井井盖及雨水口标高,共计3001座。 (3)路灯电缆恢复23450米; (4)葛布街道对工程范围内损坏的挡墙进行维修改造,共计1047米长,墙体工程量8306立方米; 工程总投资为11967.86万元。 1设计成果要求: 1.1施工图设计:符合要求,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技术经济指标等; 1.2设计技术要求:设计意图表达充分,具有可实施性,布置合理、实用、充分响应任务书对技术指标要求,考虑环保与资源、能源节约。 2、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供应商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标准。 3、设计范围、进度和深度要求 设计单位按照采购人要求设计施工图,确保施工图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达到经济、合理、优化、便于施工的目的,如需要发生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必须积极进行相应变更,设计单位对设计成果终身负责。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范围和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的各阶段要求。 4、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确保在后期进行的组织设计中,确保整体性、设计思想连贯性。

服务要求:小区红线外与主干道之间的建设内容: 改造涉及6个区域的43个小区红线外环境提升,包含人行道硬化、检查井调整、及挡墙等相关公共基础设施: (1)人行道硬化:人行道翻建混凝土步道砖面积532009平方米; (2)排水:随道路标高调整各专业检查井井盖及雨水口标高,共计3001座。 (3)路灯电缆恢复23450米; (4)葛布街道对工程范围内损坏的挡墙进行维修改造,共计1047米长,墙体工程量8306立方米; 工程总投资为11967.86万元。 1设计成果要求: 1.1施工图设计:符合要求,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技术经济指标等; 1.2设计技术要求:设计意图表达充分,具有可实施性,布置合理、实用、充分响应任务书对技术指标要求,考虑环保与资源、能源节约。 2、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供应商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标准。 3、设计范围、进度和深度要求 设计单位按照采购人要求设计施工图,确保施工图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达到经济、合理、优化、便于施工的目的,如需要发生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必须积极进行相应变更,设计单位对设计成果终身负责。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范围和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的各阶段要求。 4、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确保在后期进行的组织设计中,确保整体性、设计思想连贯性。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交成果文件,服务履约期限与施工同步(以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设计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以及签订的合同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以及签订的合同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以及签订的合同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热线电话18642358891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 7 日内提交成果文件,服务履约期限与施工同步(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交成果文件,服务履约期限与施工同步(以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设计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以及签订的合同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以及签订的合同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以及签订的合同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热线电话18642358891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占国、郑宏斌、巴芳(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顺城区小区红线外与主干道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28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高山路北施家河西施南路5-3号

联系方式:024-58067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方式:024-5588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玉

电      话:024-55888777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次澄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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