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北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8月31日 10: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北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泾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31日 10:21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嘉轩,何旺庄,席岳遂 | ||
| 总成交金额 | ¥14.4493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33253042 | ||
| 采购单位 | 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泾阳县中心街20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362221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33253042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 附件2 | 最终报价单.pdf | ||
| 附件3 | 磋商文件(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北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终稿.pdf | ||
一、项目编号:XQSZB2026-023
二、项目名称: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北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中创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703室 | 144,493.32元 | 90.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北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类(陕西中创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北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项目改造道路全长1088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修建机动车道4908㎡、人行道8385㎡、路中护栏1018m、路侧护栏1920m、路灯76套、交通标志4处、车止石42个、防撞柱14个、雨水口53座,新建树池及栽种乔木243个,施划交通标线1130㎡,原点大道段路灯新增中国结190个,改建交通监控2处、信号灯2处,新增交通监控3处。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北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包含的全部内容 | 有完善的监理制度、有明确的工程项目质量监控要点、 合同执行过程中,服务商应依据国家现行标准以及其他技术规范的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开展监理工作,使项目验收达到合格。 | 五个月 | 依据国家现行标准以及其他技术规范的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开展监理工作,使项目验收达到合格。 | 144,493.3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嘉轩(采购人代表)、何旺庄、席岳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标准下浮20%收费计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泾阳县县城吉元大街北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0.1734 | 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监理费费率为1.36%;
2.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若对上述结果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泾阳县中心街201号
联系方式:029-36222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08室
联系方式:029-33253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娜
电话:029-33253042
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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