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9月07日 17:3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莲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7日 17:38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罗胜军,潘静,王琳 | ||
| 总成交金额 | ¥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娟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52173828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910010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152173828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pdf | ||
| 附件2 |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 ||
| 附件3 |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pdf | ||
一、项目编号:2026-HXCT-182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倍优培餐饮管理有限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256号御笔华章小区东侧二楼201室 | 290,000.00元 | 92.7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服务类(西安倍优培餐饮管理有限)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其他服务 |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1.负责提供局机关约60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早、午餐。 2.负责食材的采购及食堂的卫生清洁工作。 3.负责厨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 4.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提供临时性加餐服务工作 | 1.食堂员工数量、专业技术要求: 食堂总编制:3人。拟派厨师1名、面点师1名、帮厨1名并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员工在岗率不能低于95%/日,人员流动率不能超过15%/年。坚决不允许借用他人资质或证书,一旦确认中标,组建运行团队必须保持稳定、持续在岗工作。 2.员工身体健康要求。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人员身体健康,无各种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且无犯罪记录,符合食品卫生工作人员标准服务期间,所有员工须定期体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员工品德要求。要有敬业精神;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讲信用,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伤残或重大疾病,有健康的身体条件。 4.服务商所配备员工年龄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龄要求。不得配备超龄或不足年龄的员工。 5.供应商所有员工由供应商自行招聘、使用和管理,与采购人没有劳动、劳务关系。供应商应招聘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烹饪技术的员工。合同期间,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一切安全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承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 1. 按《食品卫生法》及采购人要求做好餐厅的服务,提供安全、卫生、可口、周到的就餐服务。 2.后厨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拒绝加工过期、霉变及“三无”食材,不将闲杂人等带入后厨操作间,带病不上岗,保持个人卫生清洁。 3.工作人员按采购人管理要求进行食材仓储管理,做到生熟分储、蔬菜与肉类分储等,并在各储藏柜标示食材名称、入库时间、储藏时效。 4.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干净卫生,加工食材清洗彻底,加工时生熟分案。 5.供应商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符合上岗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6.负责加工食品的质量与安全卫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省市县餐饮行业相关的标准要求执行。 7.按时供餐,如因客观因素不能准时开餐,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8.采购人建立健全餐厅每月考核内容,并监督和检查供应商遵守执行。 9.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与食品安全的标准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采购人针对职工食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须满足工作人员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 10.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树立为干部职工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礼貌待人。 11.食堂的所有原材料由供应商代理验收确保原材料来源安全。 12.供应商所制作的全部餐品,必须提供48小时留样备查,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登记表。 | 29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胜军(采购人代表)、潘静、王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计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0.435 | 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2号
联系方式:1869100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联系方式:13152173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娟娟
电话:13152173828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7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