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水库安全运行风险分析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9月16日 15: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六安市水库安全运行风险分析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六安市水利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 15:4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程德俊;许照植;刘锐 | ||
| 总成交金额 | ¥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4-3331216 | ||
| 采购单位 | 六安市水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六安市皖西大道151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64-33312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六安中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六安市皋城路发展大厦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64-3322007 | ||
六安市水库安全运行风险分析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60393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水库安全运行风险分析项目
三、成交信息
联合体牵头人供应商名称: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丹璐1号设计产业园1号楼
联合体成员方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771号
成交金额:陆拾捌万元整(小写:6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六安市水库安全运行风险分析项目 服务范围:按采购人要求在六安市选取10座典型小水库开展全维度、全覆盖安全运行技术分析,通过现场核查、技术复核、资料梳理、综合研判、成果汇编,全面梳理分析水库安全运行现状及风险,为下一步水库安全运行和项目谋划提供依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要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保证成果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成果文件并完成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评估成果审核工作,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直至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照植、刘锐、程德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0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7.07分。
2、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水利局
地 址:六安市皖西大道1513号
联系方式:0564-333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中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皋城路发展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64-332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64-3322007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6年9月1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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