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浙政钉协同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2023年02月15日 11: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政钉协同平台建设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5日 11:35 |
预算金额 | ¥12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7058320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8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70583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项目名称: 浙政钉协同平台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浙政钉协同平台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5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0万用户技术架构、音视频能力增强、搜索能力增强、功能优化等模块定制开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2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19至2022年度“浙政钉”建设项目由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承建,省大数据局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共同拥有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并共同拥有“浙江省政务协同平台-浙政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号:软著登字第9370519号)。2023年度“浙政钉”协同平台建设项目需在原有平台基础上深度集成与定制开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专家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2月15日 至 2023年02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联 系 人: 李峰
联系电话: 0571-87058320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8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660.8 KB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