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2024年06月06日 14: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4:20 |
预算金额 | ¥12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6-82230810 | ||
采购单位 | 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工业路5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6-822308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
项目名称: 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129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2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原年保服务2024年7月到期,现需重新购买该设备的年保服务。由于该设备是结构复杂精密,精度极高,维修保养难度大,配件来源单一,只能从厂家康达洲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或其唯一代理和售后服务机构宁波天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服务。维保由原厂授权的代理商及工程师操作,使用原厂配件可保证其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此类服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符合上述条款要求,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天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梅山大道288号2幢71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76-82230810
传 真: /
地 址: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工业路50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监督绩效管理与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吴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6-82517851
传 真: /
地 址: 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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