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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一氧化氮检测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年01月02日 13: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一氧化氮检测器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3:52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809169
采购单位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敦煌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老师 0411-6292608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民运街23号嘉汇大厦6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老师 0411-88809169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论证纪要-新妇儿一氧化氮检测器.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项目名称: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一氧化氮检测器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一氧化氮检测器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肺功能室本次拟采购的一氧化氮检测器为专机专用,此耗材为原厂机器配套耗材,专机专用耗材配套使用才能保证精准和高效检测,目前市场上无通用产品替代使用。

无锡市尚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大连景鸿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一氧化氮检测器在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为唯一指定经销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由大连景鸿科技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本次项目的供货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景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38-7-1号1层(能源市场)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单价最高限价149.5元/次。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敦煌路1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 0411-6292608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民运街23号嘉汇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0411-8880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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