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心血站2025年采购试剂耗材项目(物料)国产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09月12日 21: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吉州中心血站2025年采购试剂耗材项目(物料)国产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2日 21:28 |
预算金额 | ¥10.4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家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99120937 | ||
采购单位 |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 9998 61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99120937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昌吉州中心血站2025年采购试剂耗材项目(物料)国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复方甘油溶液、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浓氯化钠溶液
数量:1060
预算金额(元):104640
单位:袋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 复方甘油溶液 2.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浓氯化钠溶液。用于血站相关业务,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及业务正常开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464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复方甘油溶液及氯化钠溶液作为采供血机构专用产品,因国内仅有一家生产厂家,且产品具备不可替代性,所以本项目完全符合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从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山路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徐笑
联系电话:152 9998 6110
联系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0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马婷
联系电话:0994-2517760
联系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47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韩家彦
联系电话:19999120937
联系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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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pdf (2.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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