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融媒体中心移动数字电视IPTV OTT平台文宣推广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09月19日 01: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法库县融媒体中心移动数字电视IPTV OTT平台文宣推广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 ||
行政区域 | 法库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9日 01:31 |
预算金额 | ¥3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62313021 | ||
采购单位 | 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法库县兴法东路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62313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无无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法库县融媒体中心移动数字电视IPTV OTT平台文宣推广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法库县融媒体中心移动数字电视IPTV OTT平台文宣推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全面展现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活力,深度对外宣传法库地方特色产品与优质文旅资源,持续扩大法库品牌在全省范围内的影响力与辐射力,我县积极探索“电视+”融合传播新模式,计划实施移动数字电视IPTV OTT平台文宣推广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整合全省数字电视用户资源,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的宣传矩阵,为县域经济数字化转型明确路径方向、注入强劲动力。项目由中共法库县委宣传部统筹主导,县融媒体中心作为具体承接单位负责落地实施,依托全省数字电视平台广泛的覆盖优势,以IPTV和OTT电视为核心传播载体,面向全省移动数字电视用户开展系统性文宣推广,全方位展现法库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象,助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辽宁网络广播电视台科技有限公司是“移动数字电视IPTV OTT平台”的唯一承建方,所购服务只能由特定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网络广播电视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法库县晓东街龙山东路48-1号(5-2-2)
三、公示期限
2025-09-18 至2025-09-2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王凌霄,胡迪,张迁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董宇
联系地址:法库县兴法东路23号
联系电话:024-6231302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赵凤琪
联系地址: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248712871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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