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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年09月24日 17: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速递服务

采购单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京口区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7:57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0511-83686921
项目联系电话0511-83686921
采购单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焦山路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1-83686921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2号C座11楼11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11-80836005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开展集约送达工作要求,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计划全面开展送达事务集约化办理。送达事务集约化办理将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让信息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路。推行“集约送达一体化”模式,实现送达工作集约管理,送达方式分层推进自动转换,送达成果自动回填一键呈现,提升送达效率、统一送达标准、降低送达成本、落实送达考核、实现送达长效管理。本项目服务器为3年,鉴于此次服务在法院文书送达工作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只能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开展项目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36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等文件要求,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鉴于此次服务在法院文书送达工作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该项目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金润大道201号1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126849485044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李亮

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焦山路200号

联系电话:0511-83686921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1号京口区政府

联系电话:0511-85388687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2号C座11楼1111室

联系电话:0511-80836005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内部会商意见表和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市场调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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