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继承公证服务采购【购买公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年10月10日 11:3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继承公证服务采购 | ||
| 品目 | 公证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常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11:36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18068764226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68764226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常州市锦绣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9-881278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常州市钟楼区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9-86661067 | ||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继承公证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继承公证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继承公证服务采购,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司办通(2021)69号)第三条规定:涉及不动产的公证执业区域仍按《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来执行。《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省常州市常州公证处
地址:常州市尚郡公寓9幢1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4004672959491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5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
联系电话:0519-88127823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506
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03室
联系电话:0519-86661067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继承公证服务采购(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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