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2025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2025年10月21日 17: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安区人民医院医废处置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广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17:20 |
| 预算金额 | ¥64.885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仁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2658616 | ||
| 采购单位 |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26586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82658616 | ||
| 附件: | |||
| 附件1 | 医废处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docx | ||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广安区人民医院医废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广安区人民医院医废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广安区人民医院医废处置服务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648,85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4885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0 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经市场调查,广安市辖区就近现仅有一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单位全称为:广安川能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广安市岳池县。故本次医废处置服务项目只能由广安川能能源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 综上所述,广安区人民医院医废处置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广安川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普安镇干堰塘村7组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刘仁华
联系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号
联系电话: 1398265861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五星街6号
联系电话: 0826-2243023
六、附件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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