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法院审判事务集约化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25年10月23日 13:1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审判事务集约化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13:12 |
| 预算金额 | ¥108.8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8492276 | ||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文二西路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849227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审判事务集约化项目
标的名称:审判事务集约化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88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审判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88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尚未形成成熟的社会化产业和市场化条件,相关辅助事务的处理涉及卷宗信息安全,直接关系到法官、当事人的服务体验,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效率。
2.按照《邮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项目服务内容之一的集约送达只有邮政企业具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能力和资质。
3.邮政企业作为央企,其企业性质、管理水平可最大限度为法院卷宗信息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4.邮政企业作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战略合作伙伴,与全省各级法院在邮寄送达及派驻制服务方面保持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为后续服务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5.邮政企业作为“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改革的参与单位,可提供自有场地供项目长期使用。保障项目运营长效、稳定、安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60#A座邮政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商勤钢
联系电话:0571-88492276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文二西路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227671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论证.pdf (1.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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