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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10月25日 09: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5日 09:11
预算金额¥1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0579-82058061
采购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9-82058061
代理机构名称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8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非核心类审判辅助事务集约服务,以集约 增效、数字赋能、协同共享为工作原则,分层分步推进各项审判辅助事务 服务的“集约化、社会化、智能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方 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审判辅助事务 集约化管理机制,以建成“标准化团队主导+社会化服务协助+精细化管理 保障+信息化平台支撑”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新模式为目标,实现 审判辅助事务从分散粗放向专项集约的转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4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荐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称“邮政企业”)为单一来源供应商,理由如下:
1.审判事务集约化服务项目涉及的内容包含集约送达、电子卷宗集中编目以及 12368话务接听服务,服务内容较为集中不宜拆分,且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尚未形成成熟的社会化产业及市场化条件,相关辅助事务的处理涉及卷宗信息安全,直接关系到法官、当事人的服务体验,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效率。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之一的集约送达仅有邮政企业具备提供全环节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是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属于具备法院公文集约送达能力的邮政企业,且具有唯一性。
3.且本项目经2025年9月26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截止2025年10月20日开标时间,仅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一家提交了投标响应文件。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特申请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义都市经济开发区正涵北街266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058061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9-82468735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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