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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内分泌科胰岛素泵等耗材)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10月28日 15: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内分泌科胰岛素泵等耗材)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5:00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多俊
项目联系电话18099189059、17799311112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856259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364号林森国际3号楼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99189059、17799311112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内分泌科胰岛素泵等耗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内分泌科胰岛素泵等耗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5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院拟采购的内分泌科胰岛素泵等耗材项目,参数为:1.纽扣式快速分离器方便取下,适用高磁场,皮下软管无异物感。 2.管路是由储药器接头、输注软管和针头组件组成。3.针头组件包括输液针、输液针座、穿刺针、穿刺针座。4.穿刺针保护套,保护帽。该产品与该院现有机型配套使用,由于原厂设备受知识产权保护,有技术保护措施,其他品牌的产品不能配套使用,不能满足该院的使用需求,产品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74号令,相关法律规定,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万泽恒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73号卫星大厦13楼1314号1317-13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6259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235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王多俊

联系电话:18099189059、17799311112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364号林森国际3号楼16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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